北京商报讯(记者 李海媛)8月26日,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北京市“十四五”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》指出,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与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。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,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绿色投资基金,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、债权等形式依法合规投资绿色低碳环保项目。支持专业机构编制绿色债券、绿色股票指数,为绿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(ETF)、绿色私募股权基金等金融产品提供基础数据支持。
北京商报讯(记者 李海媛)8月26日,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北京市“十四五”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》指出,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与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。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,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绿色投资基金,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、债权等形式依法合规投资绿色低碳环保项目。支持专业机构编制绿色债券、绿色股票指数,为绿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(ETF)、绿色私募股权基金等金融产品提供基础数据支持。